化學補習,補習化學-教育督導,新起點上揚帆遠航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教育督導,新起點上揚帆遠航


上海市天山一小的學生課間練習投籃。教育部督導辦供圖  金秋十月,收獲的季節。

  對於我國教育督導戰線而言,收獲的喜悅接踵而至:

  10月1日,新中國第一部專門的教育督導法規《教育督導條例》開始實施;

  10月11日,我國最高層級的教育督導機構國傢教育督導委員會正式成立,首批聘任的171位國傢督學接過大紅聘書正式履行使命。

  有評論稱:這兩件大事註定會載入我國教育發展史冊,標志著我國教育督導的組織與制度建設取得裡程碑式的突破,教育督導事業從此提升到“國傢級”層面,進入法制化軌道。

  督導條例“新”在哪裡

  從1977年鄧小平同志提出恢復重建教育督導制度以來,我國教育督導工作走過瞭30多年的發展歷程,教育督導制度伴隨著國傢的改革開放和教育的改革發展逐步健全和完善。

  “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需要教育督導發揮更重要的保駕護航作用。”教育部督導辦主任何秀超表示,從法律上進一步確立教育督導的職能,才能從根本上保障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教育改革發展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為此,2004年教育部就開始醞釀起草《條例》。“八年磨一劍。”2012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瞭《條例》(草案),並於9月中旬正式頒佈。

  《教育督導條例》對教育督導制度進行瞭系統設計,使新時期教育督導工作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條例》的實施,從法制層面解決瞭教育督導長期存在的一些關鍵問題

  一是提高瞭教育督導的法律層級。過去教育督導的依據是1991年國傢教委頒佈的《教育督導暫行規定》,屬於部門規章。這次《條例》上升為國傢行政規章,具有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提升瞭教育督導的權威性。

  二是豐富瞭教育督導的內涵。《條例》規定瞭教育督導的職能、范圍、內容和實施程序,明確瞭督導機構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強化瞭督促整改和監督問責。《條例》的頒佈,健全瞭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的教育管理模式,是對中國特色教育基本制度的重要完善。

  三是擴大瞭教育督導的范圍。過去,教育督導的范圍主要是基礎教育,督導的對象主要是中小學校。《條例》明確把各級各類教育納入督導范圍,督導對象擴展到下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實現瞭“全覆蓋”。

  四是規范瞭教育督導的類型和程序。過去由於缺乏明確的依據,教育督導的程序和方法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影響瞭教育督導的公信力。《條例》把教育督導分為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經常性督導三類,並分別明確瞭工作重點,確定瞭嚴格的程序,有利於保證監督的公開、公正和有效。

  “三位一體”的督導體系

  人們註意到,《條例》明確的教育督導事項,涵蓋瞭政府各部門履行職責、學校教育學生的主要方面,構建瞭督政、督學、監測“三位一體”的督導體系,實現瞭督政與督學並重、監測與評估並重的督導格局。

  近年來,各地積極開展試點,積累並總結瞭一批教育督導體制改革的實踐經驗。天津市積極探索教育管辦評分開的新機制,2011年成立瞭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長兼任,解決瞭不能監督同級相關部門、監督下級政府不力等問題。

  天津市副市長、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主任張俊芳認為,現代教育管理是“三駕馬車”,即決策、執行和監督。決策是否完善,措施怎麼改進,關鍵要靠嚴格的監督和科學的評估,而這正是教育督導的意義和職能。

  “通過教育督導,我們可以及時得到反饋信息,及時發現哪些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哪些措施需要進一步調整,哪些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誰的工作是紮實的,誰的工作是浮誇的。”在張俊芳副市長看來,教育督導工作就是“眼睛”的延伸、“耳朵”的延伸和“腳步”的延伸,“教育督導工作越深入、越真實,教育決策就越科學、越準確,工作推進就越紮實、越有效。”

  湖南省於2006年頒佈實施《湖南省教育督導條例》,力推教育督導法制化、規范化,2010年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省、市、縣三級督學責任區制度。曾長期擔任湖南省教育廳廳長的現任省政府教育顧問張放平說,近8年來,湖南省把教育督導作為教育強省建設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一手抓督政,一手抓督學,通過“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基本理順瞭教育經費和教育人事管理體制,共計追補教育經費23.7億元。

  一些高校也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通過教學督導提高教學質量。今年3月30日上午,新疆醫科大學召開第二屆教學督導委員會成立大會,校長哈木拉提·吾甫爾作為本屆教學督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向39位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頒發瞭聘書。該校黨委書記李斌表示,高校教學督導就是通過督促、檢查、評估、指導等方式,對教學實行全方位、全過程、多層次的監控,是學校教學質量監控和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教學管理以及教風、學風建設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督導“給力”教育發展

  最近,河南省三門峽市傳來的一則消息令人欣慰:教育督政追回2400多萬元,分別用於購置中小學圖書、儀器、實驗、體音美器材、“班班通”工程和補撥生均公用經費等。

  9月中下旬,三門峽市政府教育督導團會同有關部門,抽調部分市政府督學和有關專業人員組成評估組,對縣級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2011年度教育工作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多數縣(市、區)教育費附加存在欠征、欠撥現象。經與有關部門協商,決定從2012年下半年起,國稅部門在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一並征收教育費附加,切實加強教育費附加從源頭控管,從而最大限度地杜絕漏征、欠征現象發生。

  “教育督導工作確實很‘給力’。如果不是教育督政強有力的推動,就不會有基礎教育加快發展的局面。”三門峽市一位基層教育部門負責人感慨地說。

  其實,從保障“兩基”歷史性任務的全面完成,到推動國傢重大教育政策項目的實施;從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到督促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從推動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到積極開展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近年來,廣大教育督導工作者踏遍祖國的千山萬水,走進遍佈城鄉的每一所學校,督察國傢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有力地推動和保障瞭國傢在新時期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毋庸諱言,盡管我國的教育公平已有很大推進,但優質教育資源不足與人們日益增長的接受高水平教育需求之間的矛盾仍將長期存在。當前教育領域存在的一些問題,如亂收費、亂辦班等,不是沒有規定,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亟需加強監管、嚴格規范。

  我國正處於由教育大國向教育強國、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邁進的歷史新階段。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教育發展不平衡還是我們要面對的一個基本問題。學期教育資源短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中小學課業負擔過重、素質教育推進困難、高考(微博)改革、職業教育吸引力不足、創新型人才短缺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必須從制度入手,加強監督檢查和有效問責。

  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對發揮教育督導保駕護航作用提出瞭更高要求。在新的起點上,強化督導,揚帆遠航,任重而道遠。(楊明方)

  (人民日報 楊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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