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2013國考沖刺 十八大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2013國考沖刺 十八大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生態文明建設是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在經濟部分首次提出來的,這是對科學發展觀理論的高度闡釋和全面升華。這次總書記在十八大報告中特別強調,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並將生態文明建設列為獨立章節,這是對人和自然關系認識的進一步升華,也足以說明生態文明的重要性以及國傢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視程度。

十八大報告與十七大報告中關於生態文明建設部分總體來看並沒有太大的變化,都涵蓋瞭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以及制度建設等方面,但是仔細分析會發現其中有幾個變化與亮點值得我們註意。

【報告摘要】

十八大報告中指出: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強環境監管,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

【解讀】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是首次提出,一個根本性的保障。

首先在段落字數上看,十七大報告用瞭一句話來說明法律建設,並未提到制度;而十八大報告用瞭一個段落來說明制度建設。這足以說明十八大報告對於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細化程度。

從具體內容看,十七大報告從節約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政策兩個方面來闡述,概括面比較籠統。而十八大報告的方向更加明確、全面,從考核辦法,獎懲機制、生態補償制度、耕地保護、水資源保護、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稅費改革、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到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名詞都被列入到十八大報告的具體內容,這些都是針對近年來我國生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挑戰而準備完善或出臺的新政,這些對我國建設生態宜居城市、人與自然均衡發展提供瞭強有力的保障,從而實現生態安全這個終極目標。

[存在問題]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是社會主義文明體系的基礎。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離不開生態文明。我國之所以要完善生態文明制度,跟我國當前的具體情況分不開。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體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有:

第一,環境產權制度不明晰,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不完善。

一是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剛起步,相關法律制度尚未確立,使得交易的合法性成為問題,即交易後合法的排污量難以界定。

二是尚未開征專門的環境稅。

三是生態補償機制不完善。由於環境產權界定不清,利益主體不明,再加上支持資金嚴重不足、補償標準低且缺乏可持續性,我國生態補償機制尚不完善。

第二,環境與經濟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和全社會參與機制尚未建立。

一是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不完善。

二是公眾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機制尚未建立。

第三,環境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監管監督機制不完善

第四,現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中生態環保指標權重低。在當前的政績考核體系中,經濟發展指標所占比重過大,許多部門和地方政府以GDP為主導的發展觀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不少地方為抓“政績”,片面追求GDP增長率,導致經濟發展方式粗放,資源消耗高、利用率低,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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