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嬰幼兒遊泳漸成時尚監管存空白衛生令人憂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嬰幼兒遊泳漸成時尚監管存空白衛生令人憂


  新華網濟南11月22日專電(記者錢榮、王志)近年來嬰幼兒遊泳受到越來越多年輕傢長的青睞,各種各樣的嬰幼兒遊泳館也遍地開花。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缺乏相關的配套管理措施,部分嬰幼兒遊泳館存在諸多的安全和衛生隱患,亟待制定相關行業標準,加強監管。

  嬰幼兒遊泳漸成時尚

  傢住濟南槐蔭區的王莉每周都會帶兩歲的女兒到小區附近的一傢嬰幼兒遊泳館遊泳。“孩子一出生就開始遊泳瞭,聽說對大腦、心臟的發育都有好處,還能鍛煉身體的協調性,小的時候傢裡還專門買瞭遊泳圈和小遊泳池,一周遊兩三次。現在孩子大瞭,傢裡遊不開瞭,就到遊泳館來遊瞭。”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傢長越來越重視嬰幼兒的身體健康和體能訓練,而遊泳被認為能有效促進嬰幼兒的生理、心理發育,因此很多父母在孩子一出生就把他們送進泳池練習遊泳。

  濟南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科主任劉麗莉說,由於嬰兒在母親體內一直生活在羊水中,他們更喜歡親近水。遊泳可以促進孩子大腦及神經系統發育,讓骨骼系統更靈活和柔韌;遊泳還有利於嬰幼兒的心臟工作,提高寶寶肺活量,並促進早期潛能的開發;遊泳還能讓孩子身心愉悅,培養他們樂觀開朗的性格。現在越來越多的傢長已經意識到遊泳的好處,因此他們醫院的遊泳館也一直深受傢長歡迎。“負責照顧孩子遊泳的護士經常忙得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除瞭醫院的嬰幼兒遊泳館,市場上一些私人開辦的嬰幼兒遊泳館生意也十分紅火。“我們店開業有兩年時間瞭,現在每天約有30個孩子來遊泳。到瞭周末或節假日,人就更多瞭。”濟南槐蔭區一傢嬰兒遊泳館的老板告訴記者。

  部分遊泳館衛生條件堪憂

  盡管遊泳受傢長青睞,但如何找到一傢讓人放心的嬰幼兒遊泳館卻讓不少傢長頭痛。

  “我現在不敢帶孩子去外面遊泳瞭。”濟南傢長喬哲告訴記者,前不久,他帶孩子在自己傢附近的一傢嬰幼兒遊泳館交瞭35元錢試遊一次,回來後孩子的腿上和後背就起瞭很多疹子。“孩子說癢,一個多星期才下去。其實當時遊的時候我就有點不太放心,遊泳圈是公用的,不知消毒沒有,上面還綁著一塊不怎麼幹凈的毛巾,洗澡池也是用完後沖一下接著就給下一個孩子洗。”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盡管近年來各種針對嬰幼兒的遊泳場所如雨後春筍般增多,但許多嬰幼兒遊泳館場地簡陋,衛生條件堪憂。

  在濟南市市中區一傢嬰幼兒遊泳館,記者看到,在一個長四米,寬兩米的大遊泳池內,有三個孩子正在遊泳,站在一邊的傢長不時將手伸進池內和孩子一起玩耍,但是工作人員並沒有要求傢長進門前洗手。遊泳結束後,一名孩子進入旁邊的洗澡池洗澡,而之前一個嬰兒洗澡時剛剛在這個池內撒過尿,工作人員隻是沖洗瞭一下並沒有消毒,而室內也沒有任何消毒器具。據工作人員介紹,遊泳池一周也隻是換兩次水,但每天都會施行過濾。

  記者隨後走訪幾傢嬰幼兒遊泳館後發現,絕大部分遊泳館的大泳池都是一周換兩次水,洗澡池和遊泳圈等公用設施並沒有做到“一人一換一消毒”,有些遊泳池池壁甚至發粘;很多嬰幼兒遊泳館都開在早教中心或者嬰童用品店內,設施簡陋,沒有衛生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劉麗莉說,嬰幼兒遊泳館最早出現在各大醫院,隨著市場的擴大,不少個體經營者也相中瞭這個投資小、潛力大、回報高的新興行業。在正規醫院的遊泳館,嬰幼兒的遊泳用品都應該是一人一換,一人一消毒的,泳池和沖澡池等也都進行嚴格消毒,另外還會給嬰幼兒進行健康檢查。但是在私人的遊泳館,絕大部分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衛生條件難以保障。另外遊泳館的工作人員大都沒有接受過正規培訓,很多人甚至在醫院看一圈回去就敢開遊泳館,這些都留下瞭比較大的衛生和安全方面的隱患。

  一位經營嬰幼兒用品多年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經營嬰幼兒遊泳館最大消耗就是水電費和房屋租金,但收費最低也在二三十元一次,嬰幼兒遊泳館就是個暴利行業。”

  嬰幼兒遊泳缺乏標準監管難

  專傢認為,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嬰幼兒對遊泳時的衛生要求比較高,水溫、室溫、水質都有極其嚴格的要求,比如濕度要保持在50%到60%,泳池的水溫保持在38攝氏度左右,室溫保持在26攝氏度。如果達不到相關標準,兒童遊泳館內容易滋生黴菌,孩子感染後,有可能引發全身性疾病。

  據瞭解,目前我國對遊泳場所的管理條例隻有2007年衛生部和國傢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遊泳場所衛生規范》,並沒有針對嬰幼兒遊泳館的場地和遊泳池規格、水溫控制、水質監測、池水更換等專門的規定和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市場上嬰幼兒遊泳場館的運作隻能靠經營者的自律。

  為加強嬰幼兒遊泳場所的衛生監管,保障嬰幼兒的身體健康,山東省已率先制定並發佈瞭《山東省嬰幼兒遊泳場所衛生規范(試行)》,從嬰幼兒遊泳場所面積、內外環境、水質、空氣質量、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詳細規定瞭嬰幼兒遊泳場所的衛生要求。

  但濟南市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於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撐,他們目前隻能對嬰幼兒遊泳場所加強指導、監督,並不能對違反《山東省嬰幼兒遊泳場所衛生規范(試行)》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遊泳館依法進行處罰。

  面對嬰幼兒遊泳館存在的亂象,許多嬰幼兒傢長呼籲,應盡快建立嬰幼兒遊泳市場準入制、內部管理機制及規范標準等,並加大對現有嬰幼兒遊泳館的監管力度,消除這一市場衛生安全隱患,在監管的同時也保護此新興行業向更好方向發展。

  (錢榮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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