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安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簡章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安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簡章


一、 報名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且有藝術專業基礎者均可報考。

二、 文化考試報名時間、地點、辦法

1.時間:2012年11月20—22日。

2.地點:考生戶口所在市、縣招生辦指定報名點。

3.辦法:①報名時須簽訂誠信高考(微博)承諾書;②交驗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 ③繳納報名考試各項費用;④經市、縣招辦攝像以制作電子檔案;⑤考生基本信息按各市、縣安排由考生本人在網上錄入。

4.註意事項:藝術類考生可參加文化課考試和相應的專業考試,填報志願時可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文史或理工類考生不能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含省統考和學校組織的校考),填報志願時也不能兼報藝術類。

三、 專業統考

(一)報名

美術類和音樂類專業仍由省考試院組織統一考試,采取網上報名(考生專業課省統考報名與文化課網上報名同時進行)、銀行繳費(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分行所轄各營業網點櫃臺)的方式。美術類考生考前兩天到相應考點報到、領取專業課考試準考證;音樂類考生2012年12月13-14日登陸“高考報名系統”(網址:gkbm.ahzsks.cn)查詢本人的報到時間和地點。逾期未報名或報名後未按時繳費的考生將不能參加考試。

音樂類統考報名時,須明確主、副項,考試曲目及調號,器樂的樂器名稱等。

2013年省考試院暫不組織表演類、編導類專業的統一考試。

收費標準:根據安徽省物價局 財政廳《關於調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60號)文件規定,藝術專業招生報名考試收費為報名費40元/生,專業加試費30元/生·科。

(二)美術類統考

1.美術專業考試時間安排及內容

①考生於2012年12月14-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報到,領取專業課考試準考證及考場安排表;②考試科目為三科:12月16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寫(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試以初中現行美術教材為主要范圍。考生畫具器皿自帶,食宿自理。

2.美術類考試地點

考生按其所屬地區,分片考試。

合肥考點一(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合肥;

合肥考點二(合肥學院):銅陵、滁州、六安;

蕪湖考點(安徽工程大學):蕪湖、馬鞍山、安慶、黃山、宣城、池州;

阜陽考點(阜陽師范學院):淮北、阜陽、亳州;

蚌埠考點(安徽財經大學):蚌埠、淮南、宿州。

考生報到、領取準考證地點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北校區,合肥市金寨南路856號

合肥學院,南艷湖校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158號

安徽工程大學,蕪湖市北京中路

阜陽師范學院,新校區,阜陽市清河西路100號

安徽財經大學,龍湖東校區,蚌埠市曹山路962號

具體考試地點見考點通知。

(三)音樂類統考

1. 考試地點

安徽師范大學,赭山校區,蕪湖市北京東路1號

2.考試時間

①考生根據查詢到的報到時間到指定點領取準考證,並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參加相應科目考試;

②筆試考試時間為: 1月3日19:00—21:00全省音樂考生參加練耳和基本樂理知識的筆試。

3. 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音樂考試科目為五科,滿分210分,其中主項90分,副項60分,視唱20分,練耳30分,樂理10分。

主項、副項已由考生在報名時確認,考試時不得更改。(主項為聲樂副項為器樂,或者主項為器樂副項為聲樂)

聲樂 考生演唱自選歌曲2首(伴奏可選擇自帶CD光盤或盒帶;也可以清唱);器樂 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4.對於聲樂和器樂考試,評分組長在考生因各種原因占據時間過長(5分鐘以上)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其考試。

(四)成績發放及合格線劃定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成績分別劃定美術類和音樂類省統考合格線, 2012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本人成績及合格線,不再另行發放成績單及合格證。

四、專業校考

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各招生院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校考)。

(一)省屬院校藝術專業校考

省屬院校非美術、音樂類的藝術專業經批準可組織校考,學校的招生章程和考試辦法應報省考試院備案,專業考試應全程錄音錄相。考生根據各招生院校要求報名、考試,具體事項詳情見相關院校招生簡章。

(二)省外院校藝術專業在皖設點校考

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報名考試、評分等由招生院校負責,具體事項請向招生院校咨詢或參見各校《招生簡章》。其中,在皖設點考試的學校須在我省指定考點進行考試。省考試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核準在皖設點校考的院校及其專業。設點考試相關事項:

1.報名考試地點: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2.報名由招生院校負責。考生應在該校考試2天前到相應考點向招生院校報名、繳費(報名時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請咨詢報考院校或見考點說明。

3. 考試時間:各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具體時間、招生專業、考試科目、招生計劃和要求詳見各校的《招生簡章》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佈的《2013年省外院校在皖設點藝術專業考試日程表》。

4. 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院校發放的準考證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參加考試。美術類考生自帶畫具,音樂和其他類考生自帶鋼琴以外的考試用具。

註意事項:報名參加省外院校專業課校考的考生,若所報考專業是我省統考涉及到的美術和音樂類專業,須先參加我省統考並達到我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否則,其校考合格不能作為錄取投檔的依據。計劃下達到我省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的美術、音樂類專業原則上采用我省統考成績。

考生在報考專業校考時還需註意各校各專業對文理科類別、單科成績、專業主項類別、身體條件等的要求。

五、其他

專業課考試違規將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傢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 及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2013年教育部有關藝術類招生考試文件另有規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


arrow
arrow

    plantssep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