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7歲殘疾女丐童闖全國乞討6年拒進救助站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7歲殘疾女丐童闖全國乞討6年拒進救助站


  7歲殘疾女丐童闖全國乞討6年拒進救助站  遏制“流浪乞討人員”拒救事件需法規精細化

  

10月23日,王軍帶著菲菲在街上乞討。南海攝(資料圖片)  調查動機

  近幾天來,在海南三亞媒體中消失瞭四個多月的7歲殘疾女丐童王菲菲(化名)再次頻繁現身海口街頭。她雙腿殘疾,坐在小木板上,手裡拿著行乞用的鐵碗向人討錢,54歲“養父”王軍打著傘給她乘涼。

  2011年2月,“父女”倆在三亞行乞,由三亞當地公安、民政、瓊豫兩地媒體、醫院、社會愛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捐助萬元送他們踏上返回河南周口老傢。當地政府幫辦低保、上學等手續。然而,一年後的2012年6月,王菲菲又重返三亞行乞,當地輿論一片嘩然。為瞭躲避關註,近日他們悄悄轉戰海口租房,繼續行乞。

  為什麼多重的社會幹預和救助,卻依然無法阻止7歲殘疾女丐童回流乞討的現實?就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瞭深入的采訪調查。

  11月24日上午,7歲殘疾女丐童“父女倆”來到在海口市商業集中、人流量大地段大英天橋上行乞。王菲菲兩隻嚴重潰爛的腳踝吸引瞭市民的註意。一位愛心人士見狀撥打瞭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電話。隨後,這對父女被送到瞭海南省農墾醫院東湖門診部治療。

  經檢查,醫生表示,王菲菲的腳是先天畸形,內翻,雙腳外腳踝嚴重潰爛,表面已有組織壞死的跡象。醫院立即開藥消毒並做瞭簡單的包紮,並為父女倆提供瞭免費晚飯。趕來的海口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員提出幫他們提供住宿,並提供車票回傢和住院治療的建議時,王軍拒絕瞭救助站的救助,並稱他們在海口有“傢”,然後就悄然消失瞭。

  11月24日下午,《法制日報》記者幾經尋找,在海口市博雅路內的一處出租屋找到瞭王軍“父女”的傢。一間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子,裡面除瞭一張床,一個嶄新的蚊帳外,其他幾乎什麼都沒有。

  “真不想去救助站瞭,太浪費時間。”今年54歲的王軍說起被救助事情大倒苦水,稱去瞭救助站被送回老傢就沒地方掙錢瞭,來回折騰也耽誤賺錢。河南省周口市老傢耕地少,還得照顧生病的王菲菲,這樣下去也沒有經濟來源,出來行乞還能掙些錢給孩子看病。

  王軍說,他是周口市鹿邑縣王皮溜鎮人,妻子已去世多年,有三個兒女均已成傢。他收養的王菲菲患有雙足畸形癥,肛門膿瘡等病癥,不能像正常幼兒一樣行走和大小便。雖然王菲菲不是親生的,但是作為與他相依為命的人,必須照顧好她。這也被他認為是可以順理成章拿菲菲來乞討的理由。

  果真是“生活所迫”,還是出於自己職業乞討的需要?一些接觸過他的老鄉說這很難形成一個定論:一方面他利用王菲菲進行乞討,一方面對孩子也很貼心照顧。

  6年反復乞討被“救”拒返鄉

  經調查,2011年2月份,一場由公安、民政、瓊豫兩地媒體、醫院、社會愛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7歲殘疾女丐童王菲菲救助行動,在多名熱心人士幫助下,捐助瞭一萬多元來幫助王菲菲看病。同年2月19日,在愛心人士的幫助下,菲菲“父女倆”踏上瞭返回河南周口老傢之路。

  王軍說,2011年“父女倆”的事經海南、河南兩地媒體報道後,在河南周口當地有關部門協調下,“女兒”菲菲入王皮溜鎮一所小學念書。經人介紹,他也打起零工。但由於菲菲的傷勢影響,他不得不放棄工作把“女兒”接回傢照顧。拿著好心人的萬元捐款,帶著菲菲前往北京等地看病,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女兒”的病稍有好轉,但很難根治,在治療期間內,沒多久錢就花完瞭。無奈之下他隻得重返周口老傢,僅靠買一些便宜藥物對病情進行控制。

  “我帶著菲菲出來既賺錢,又照顧瞭她和傢。”王軍說,對於利用殘疾女丐童來乞討,他並不以為難堪,如果在傢裡,自己又找不到活幹,啥都沒有。在這裡帶孩子上街乞討過生活,有衣,有房,還可以照顧她。

  這隻是王軍個人的理由。早在2006年8月15日,就有報道稱:2006年8月,一歲多的妮頭(當年菲菲的稱呼)跟著父親在上海乞討的一個多月,睡過醫院走廊也睡過路邊花壇,網上一群年輕媽媽在經過二十幾天不懈追蹤後,資助這對父女住進瞭旅館,隨後豫滬警方介入調查。

  2006年8月,有上海網友將菲菲的乞討照片上傳網絡,引起一些上海愛心人士自發組成“拯救寶寶小組”為菲菲和王軍提供救助,上海的一傢醫院收治菲菲,並為她做瞭腦積水手術。術後,菲菲又在愛心人士的幫助下被送進瞭上海的一傢社會福利院,而王軍則被愛心人士引薦去做快遞工作,並可隨時去看在福利院生活的菲菲。

  然而,一個多月後王軍卻以“女兒”腿腳不好為由,將菲菲接走,辭掉快遞工作,繼續到上海街頭流浪乞討。

  2007年10月,王軍帶著女兒“轉戰”武漢、哈爾濱等全國各地繼續乞討,期間還多次返回周口老傢。據王軍稱,他帶著“女兒”夏天到北方各大城市行乞,秋冬季冷天就來到廣東、海南等地流浪乞討。

  2011年2月,王軍帶著菲菲在三亞行乞,再次被海南媒體發現報道。

  據調查,王軍帶菲菲在三亞乞討時,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達到100至200元,人少時有時一天幾十塊錢。三亞曾經是“父女倆”多年冬季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輾轉海口,王軍坦言不想再被三亞的媒體“關註”。

  冬季海南成乞討人員集中地

  是什麼原因導致7歲殘疾女丐童“父女倆”重返乞討路?福利院是否可以強制收養王菲菲……帶著種種疑問,《法制日報》記者進行瞭調查。

  海口市福利院有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相關救助管理辦法,隻能采取動員、勸說等方式,勸導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或者回傢,要尊重乞討者本人的意願。王菲菲的情況應該回到當地民政部門,並由當地民政部門送往福利院等機構。送去福利院之後,她可以享受相關政策,接受疾病治療,以及入學機會。然而周口市民政部門負責人回應稱,他們曾多次勸說王軍不要乞討,並幫助將菲菲送福利院撫養遭拒絕。

  就此,海口市救助站副站長陳之聯稱,目前北方已經天寒地凍,氣候溫暖的海南就成為乞討人員的集中地。乞討人員可以分為兩類:流浪乞討和職業乞討人員。7歲殘疾女丐童王菲菲“父女倆”就屬於職業乞討人員,由於他們已將乞討視為職業,因此被送回傢之後會再次返回乞討,進而再次找到救助,因此被稱為“重復救助人員”。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並沒有對同一個人重復求助有什麼規定,隻要主動求助,救助站沒有依據拒絕救助。

  “而職業乞討者往往都不會接受救助,否則就阻礙其賺錢瞭。”陳之聯也坦陳瞭流浪乞討人員管理的尷尬現實。

  海口市救助站提供的數據顯示,從該站救助情況來看,目前職業乞討人員比例占到瞭30%,這部分人也構成瞭救助站重復救助人員的絕大部分,尤其在秋冬季節明顯增加。

  亟需法律規范破解目前難題

  媒體關註、救助站、公安、福利機構等主管部門單位介入、社會愛心人士救助,都無法改變7歲殘疾女童6年來的乞討路。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對此,海南省政協常委章汝先表示,7歲殘疾女童“父女倆”被遣返後又多次重新乞討的現象不足為奇。“如果隻是護送乞討者回傢,而不是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那麼他們極有可能再次走上乞討之路。”章汝先說,這無形之中也造成瞭國傢資源的浪費。

  海南律師陳劍認為,目前對於乞討這一塊的立法仍存空白,現行的法律也並沒有禁止乞討這一說法。但是從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角度來講,7歲殘疾女丐童是應該得到保護的,不能任由其沿街乞討。

  海南律師協會會長廖向琦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在自願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下,僅靠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說服教育很難遏制乞討現象。對流浪乞討人員,需要社會管理者專業化、精細化地推進管理。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屬於貧困流浪乞討人員,應予以及時救助;而對職業乞討應該予以“嚴管”,並積極勸返;對操縱乞討的行為應當予以打擊,及時解救被操縱者。(記者 吳曉鋒 邢東偉)

  (法制日報視點 吳曉鋒 邢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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