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禁止青少年喝酒不能單靠“禁售令”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禁止青少年喝酒不能單靠“禁售令”


  商務部15日公佈《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11月16日《京華時報》)

  一項研究結果顯示,飲酒青少年中出現行為問題的比例明顯高出不飲酒的學生,如註意力難以集中方面高出47%、易與人發生爭執方面高出98%、易產生自殺傾向方面高出182%。從這個意義上說,“禁售令”該得到嚴格執行。

  其實,“禁售令”我們並不陌生。《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都規定不準向未成年人售酒,然而,在現實中,我們仍不難發現有不少青少年有喝酒現象。

  青少年喝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禁售令”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另一方面是孩子的自控意識不強,加上傢長的過於縱容。遇到“謝師宴”之類的酒宴,孩子喝酒,往往會得到寬容。更重要的是,酒量也往往被認作是以後有無出息的標志之一。畢竟在人們的觀感中,會喝酒的人也意味著會交際,可以有助於結成有利的社會關系。媒體也多次報道,一些職業崗位明確表示能喝酒者優先。

  “禁售令”不怕被再提,哪怕是每隔一段時間被提一遍都無妨,雖然在現實中很難執行,但卻不是不實施“禁售令”的理由。誠然,“禁售令”即便是被嚴格執行,也未必就能夠杜絕青少年喝酒,如果成人願意,難道不能自己買瞭給孩子喝?禁止青少年喝酒,是個系統工程,既有商傢的倫理,也有監管的責任,更有孩子健康意識的加強和傢長的清楚認識,可以說缺一不可。此外,作好宣傳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

  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過程中,需要禁止的不少,除瞭喝酒,還有吸煙,吸毒等等,這一方面需要“禁令”得到執行,另一方面也需要各相關部門互相配合,因為這是一場浩大的社會工程,背後充滿著艱辛,決非一下子就能夠達到目的的。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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