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內蒙古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內蒙古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


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3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定於2012年12月1日至12日進行,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將《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實施辦法》(附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提前做好相關培訓、宣傳和政策解讀工作。並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統一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考生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認報名信息時必須攜帶戶口簿原件和二代身份證,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考生須提前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公安部門將為考生開辟綠色通道。各地要提前宣傳,確保考生周知。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準備足夠數量的二代身份證閱讀器(建議每2000名考生配備1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地教育、監察、公安、民族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嚴格把關,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今年要求,本人戶口遷入我區的考生,截至2013年4月1日,戶口遷入時間未滿兩年或本人在我區實際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未滿兩年,均不得報名參加我區2013年普通高考(微博)

(一)學籍審查。學籍審查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在照相確認階段進行。本人戶口遷入我區的考生,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審查表》,由考生網上預報名所填簡歷中高中階段就讀學校和該校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驗學籍是否滿兩年(截至2013年4月1日)。

(二)戶籍審查。戶籍審查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地公安部門,在照相確認階段進行。截至2013年4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兩年的,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戶籍審查表》,由公安部門通過戶籍管理系統逐一審驗。凡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間來我區落戶的考生,應查明落戶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門核查並由其出具相應的核查證明。

(三)民族成份核查。報名時,少數民族考生必須攜帶父母戶口本原件。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比對考生父母的民族成份,凡考生本人為少數民族而其父母親均非少數民族的,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關部門進行核查並簽署相關核查意見。高中學校要在學校范圍內醒目位置公示民族加分考生的名單(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班級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四)資格審查隨同報名過程一起進行。對查實的“高考移民”、違規辦理戶籍及學籍和違規更改民族成份等考生身份弄虛作假的考生都要作出嚴肅處理。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報名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後查實的要取消高考成績和錄取資格,錄取以後查實的要取消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要取消學籍。對考生身份弄虛作假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一經查實,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對需核查學籍、戶籍和民族等的考生,其審驗資料(包括戶口簿原件等)留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查。

(六)考生報名信息要與高中學籍註冊信息、往年的報名信息和公安系統的戶籍信息進行校驗。同時,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將公示各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信息,以接受社會監督。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報名結束後於2013年1月15日前將存在問題的數據下發各盟市,各盟市務必於2013年4月15日前將核查結果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三、我區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除以下情況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跨旗縣區報名。

(一)以下6類考生可以在其就讀學校所在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1、盟市直屬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僅限本盟市戶籍);

2、盟市批準可跨旗縣區招生的民辦高中應屆畢業生(僅限本盟市戶籍);

3、報考蒙授各科類的應往屆畢業生;

4、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應屆畢業生;

5、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6、五年制高職三二分段應屆畢業生;

(二)蒙語授課往屆生、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的照相確認地點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無蒙語授課(含蒙古語文乙)應屆高中畢業生的旗縣區不再設立報考點,相應的考生在原就讀學校所在地或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旗縣區報名。朝語授課的應往屆生統一在烏蘭浩特市招辦照相確認。

四、2013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考生報考類別分為12類,考生可根據本人實際,選擇一個報考類別,不得同時報考2個或2個以上報考類別。各藝術類報考類別具體涵蓋的招生專業參見自治區下發的相關藝術類招生文件。擬報考高職對口招生美工設計類各專業的考生仍選報美工設計類。

五、報名期間,所有報名的考生必須按要求留存本人筆跡信息(其中報考蒙授類別的考生須用蒙文書寫留存),報名結束後統一掃描錄入電腦備查驗,考試結束後要和考生答卷(含藝術類專業考試)筆跡進行比對,若出現不一致,將按照替考處理。

六、各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做好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的指導工作,確保考生信息準確無誤,嚴禁他人代為確認。考生本人校對、確認不認真或委托他人簽字確認造成信息錯誤,影響其參加考試、錄取、入學註冊等的,責任自負。《考生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字確認,考生身份證號、民族等考生關鍵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七、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結束後,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可於2013年4月20日左右下載本盟市全部考生的報名信息,並按有關要求完成考場編排工作。擬安排的高考考點必須是符合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考點考場設置有關要求的可聯網的標準化考點。凡不符合要求的考點,一律不得設置為高考考點。從2013年起,凡因考點考場設置不符合要求,經後期檢查發現需調換考點予以整改的,將啟動對相關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問責機制。

八、各地要提前做好報名各項準備工作。各學校、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回戶口所在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的考生要做好服務工作,安排好這部分考生的學習、生活,不得影響考生的正常學業。

九、各地要認真負責組織高考報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資格:

1.為不符合在本旗(縣、區)報名的考生照相確認信息的;

2.確認考生信息時使用考生照片掃描的。

十、各盟市、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考生培訓的組織工作。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下發《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願考生培訓視頻教材》,所有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都必須學習培訓教材,在校生的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社會考生的培訓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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