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習,補習化學-2013年上海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化學補習,補習化學-2013年上海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為便於報考者充分瞭解2013年度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微博)專業科目筆試,制定本大綱。

一、考試科目和結構

2013年度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專業科目筆試分為《綜合管理》、《政法》、《經濟管理》、《信息管理》、《財務管理》、《城市建設管理》和《農村建設管理》,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專業科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考試時限為60分鐘,滿分50分。

專業科目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報考者可根據自己報考的專業科目,選擇相應的考試內容進行考前準備。

二、作答要求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報考者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科目代碼,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塗準考證號、科目代碼,然後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試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三、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綜合管理》

第一部分 公共行政

一.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的涵義,公共行政的主體,公共行政的客體,行政主體的職能。

二.行政組織和行政體制:行政組織的涵義,行政組織的類型,行政組織設置的原則,行政組織體制。

三.行政領導:行政領導的涵義,行政領導者的職位、職權和職責,行政領導和管理理論,行政領導體制,行政領導的方式,行政領導者的素質、技能、藝術,行政領導集體的結構。

四.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涵義和功能,公共政策的類型,公共政策的主體和客體,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的執行,公共政策的評估,公共政策的終結。

五.行政執行與依法行政:行政執行的涵義,行政執行的原則,依法行政的涵義,依法行政的內容,行政溝通的涵義,行政溝通的類型、障礙和模式,行政協調的涵義,行政協調的類型,行政協調的方式,行政控制的涵義,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監督的涵義,行政監督體系。

六.行政方法與技術:行政方法的涵義,行政方法的類型,行政技術的涵義,行政技術的類型。

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的涵義,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則,人事行政的過程,西方公務員制度的主要特點,中國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

八.公共財政:公共財政的涵義,公共預算的涵義,公共預算管理的基本模式,稅收管理的涵義和特點,非稅收管理的形式,公共支出的類型,我國公共財政的體制。

九.行政改革與發展:行政機構改革,行政體制改革,公務員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與創新,行政發展模式,行政發展的新趨勢,民主行政,社會管理的涵義,社會管理的內容。

第二部分 行政法學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涵義,行政法的調整對象,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律關系的涵義和特征。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行政主體的涵義,行政主體的范圍,行政相對人的涵義。

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涵義,行政行為的類型,行政行為的構成要件和合法要件,行政行為的效力。

四.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涵義,行政立法的種類,行政立法的原則,中國的行政立法體制,行政立法的效力關系。

五.行政許可和行政確認:行政許可的涵義,行政許可的種類,行政許可的程序,行政確認的涵義,行政確認的種類。

六.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的涵義,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的程序,行政強制的涵義,行政強制的種類。

七.行政征收、行政補償和行政裁決等:行政征收的涵義,行政征收的種類,行政補償的涵義,行政補償的性質,行政裁決的涵義,行政裁決的種類,行政裁決的程序,行政指導的涵義,行政合同的涵義,行政事實行為的涵義及種類。

八.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涵義,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則,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九.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涵義,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行政復議的基本制度,行政復議的法律關系,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行政復議的管轄,行政復議的程序。

十.行政賠償:行政賠償的涵義,行政賠償法律關系,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行政賠償的范圍,行政賠償的程序。

十一.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涵義,行政訴訟法律關系,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的證據,行政訴訟的程序,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行政訴訟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三部分 綜合管理實務

一.秘書理論概述:秘書的涵義和特征,秘書工作的性質、內容和作用。

二.秘書工作機構的職能與工作要求:秘書工作機構的性質,秘書工作機構的設置,秘書工作機構的職能和工作要求,秘書部門及其人員的管理。

三.秘書機構的日常工作:溝通與協調,辦公室管理,公文管理,會議管理,信訪工作,督查工作,保密工作。

四.信息工作與調查研究:收集信息的主要內容和形式,信息處理的程序和方法,調查研究的內容、類型與方法,調查研究的程序和步驟。

五.公文寫作概述:公文的主題、構成要素、類型、格式,公文寫作的格式和規則,公文主題的特點,公文結構的特點和形式。

六.公文的寫作:決議,決定,命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

七.機關事務性文書的寫作:計劃,記錄,總結,調查報告,簡報。

八.公文的處理:公文的辦理,公文的行文規則,公文的整理和歸檔,電子文件的管理。

《政法》

第一部分 法律的一般原理

一.基礎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類,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體制,立法原則,法律淵源,法律效力,法律體系。

三.法律的實施:法律遵守,法律執行,法律適用,法律關系,法律解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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